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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行天津分行07年第十期B、D款个人外汇可终止理财产品到期终止通知

尊敬的客户:

  依据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“汇财通”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协议书》中第四条“到期交割”条款及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“汇财通”个人外汇理财产品说明书(B款)产品编号:07CAUSD102》、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“汇财通”个人外汇理财产品说明书(D款)产品编号:07CAHKD101》的约定,您购买的07年第十期个人外汇可终止理财产品B款(美元、六个月期)、D款(港币、六个月期)将于2007年12月12日到期终止。

  对正常账户,我行在2007年12月13日前支付给您全部本金和当期投资收益,之后该交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终止。对账户已办理冻结、挂失、销户或者以协议办理质押贷款的客户,请在12月12日前与您签署协议的网点联系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    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

                2007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