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可以输入30

贵金属

您所在的位置:
关于如意金积存业务调整的通告
 

尊敬的客户:

  为进一步保障客户权益,优化客户体验,自2025年7月27日起,我行将对如意金积存业务相关业务功能进行调整,并同步启用《中国工商银行如意金积存业务协议书(2025年版)》(下称“新版协议”,内容见附件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一、业务调整事项

  (一)新增业务办理条件

  自2025年7月27日起,客户在办理如意金积存业务开户、主动积存、赎回、建立或修改定期积存计划时,需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、网上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APP,按我行统一的风险测评试题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,取得C1-保守型及以上等级(已有相应评估结果且在有效期内的无需重测)并签署《如意金积存风险揭示书》。对于不符合前述条件的已开立如意金积存账户的客户,我行将对其主动积存、赎回、建立或者修改定期积存计划功能进行限制,仅支持该部分客户办理提取实物、终止定期积存计划或注销如意金积存账户手续。

  (二)扩大提金品种范围

  支持客户提取5克、10克、20克、50克、100克、200克、500克与1000克规格的如意金条产品。

  (三)取消主动积存与赎回的当日可撤销功能

  自2025年7月27日起,客户办理如意金积存业务主动积存赎回的,申请提交后即不可撤销,如意金积存账户余额在次日更新。

  (四)修改定期积存计划终止条件

  自2025年7月27日起,定期积存计划在存续期间内,任一积存日期的买入交易失败,均不影响后续买入交易的执行;连续三期买入交易失败不再触发定期积存计划自动终止。

  二、启用新版协议

  自2025年7月27日起,客户申请开立如意金积存账户,需签署新版协议。

  自2025年7月27日起,已开立如意金积存账户的客户,在办理主动积存、赎回、建立或者修改定期积存计划时,需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APP渠道,按照系统提示签署新版协议对于未办理新版协议签约手续的客户,我行将对其主动积存、赎回、建立或者修改定期积存计划功能进行限制,仅支持该部分客户办理提取实物、终止定期积存计划或注销如意金积存账户手续。

  如您对本次业务调整有任何疑问,欢迎拨打我行95588客户服务热线,或通过“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。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业务的信任与支持!

  特此通告。

  附件:中国工商银行如意金积存业务协议书(2025年版)

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7月14日


  注: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,据此投资风险自负。

(中国工商银行
【关闭窗口】